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关于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的通知
学校各科室及教研组:
现将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就严禁中小学校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所有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推荐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补课。
2.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等各种方式让社会、家长、学生及新闻媒体对利用节假日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给予监督。经查属实的,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理。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举报电话为****,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 ****和****学校举报电话为:****。
3.严格责任追究。在职教师工作日、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的,由主管部门撤销获得的各种荣誉,取消其当年接受教育部门表彰奖励资格及各种评优、职称资格,并建议当地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取消教师资格。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方式不定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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