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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面审及相关事项通知

2023年08月06日 11:47:38 访问量:9372

各位家长朋友们:

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8月10日开始对市教育局推送的名单分批进行短信通知,请家长朋友们及时查看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北校区(长征西街15号、天桥南)进行面审。为了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时间安排:

1.8月8-9日,微信扫描本文结尾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并根据报名证件信息正确填写完整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二、面审注意事项:

到学校面审、领取通知书期间,为有序快速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不具备机动车停放条件,建议绿色出行。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指定停车处。

2.因学校暑期有维修维护等工程,为保证安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

3.家长凭报名号从西门进入校园,在教学楼办理完相关事项后,从校门正门出校。

4.为避免拥堵,请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三、各类别面审时需提供材料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

3.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4.《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5.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6.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

3.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

5.《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

7.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4.《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5.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

6.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7.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第五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提供材料。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6)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5)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由所在村委(居委会)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交全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

(5)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第六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房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4)市指挥中心拆迁证明;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

(6)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父母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或网签合同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

(8)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第七类:学校如有空余学位,由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分配,并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提供材料:

1.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

①《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②《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⑤《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⑥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2.学生及父母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学生及父母租赁城区住房(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

面审时须提供:

①《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或到学校领取,面审前填写完整);

②《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忻州市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④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属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⑤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⑦《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⑧近期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原件)。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8月6日    

编辑: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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