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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07月17日 23:50:49 访问量:4103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的精神,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我校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01 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4】33号文件精神,2024年计划招收15个班。

02 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范围内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生。

03 招生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报名条件等进行招生。

04 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组织的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任组员的招生工作专班,下设咨询组、面审组、安全应急组、后勤保障组、核查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进行。

2.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3.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4.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5.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05 招生程序及步骤


2024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初审,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家长。

4.8月23日,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06 时间安排


1.7月18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信息。

2.7月18日-7月21日,网上报名(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采集信息),7月18日8:00开始,7月21日18:00截止(请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7月22日—8月7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生信息。

4.8月8日上午开始,学校服务片区内家长(法定监护人)登录学校网站或公众号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并填写。

5.8月9日开始,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按照面审条件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登记表》到学校面审处登记、面审。

6.8月10日—21日,学校进行核实核查。

7.8月23日,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按领取通知书短信提示,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别提示:适龄儿童面审的具体日期、时间,将通过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家长监护人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面审时均需提供适龄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07 面审地点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七一南路66号)

08 均衡编班


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相关科室、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

09 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短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面审。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五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学校审核。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到学校审核。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

第六类: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征迁户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安置房确认表、物业收款收据和《出生证明》;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区的无房证明。

学校如有空余学位,由学校主管行政部门统筹分配。

10 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健康街(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忻中南巷,北至和平路。

2.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区适龄生

(服务区范围示意图见附件)

11 温馨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

12 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147 3550 0121

2.举报电话: 0350 - 2020039

3.学校网站:

       https://xzdrsyxx.30edu.com.cn/

4.微信公众号:XZSYEX 

附件: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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