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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2015年11月12日 13:35:18 访问量:1040

小学心理咨询室的设立是为了在遵循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健康成长进行积极指导。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规定,为了确保我校心理咨询室正常、有效的运作,特制定《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其陈述条款为我校心理咨询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编辑:武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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